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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3年技术经纪人(初级)培训班的通知

时间:2023-06-28    作者:    阅读:

各市、县(区)科技局,各高校、科研院所,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》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,加快高素质、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,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质量和效益,按照《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工作指引(试行)》和《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(试行)》要求,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(宁夏)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决定举办“2023年技术经纪人(初级)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主办单位

主办单位: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
         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

承办单位:国家(宁夏)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

         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外科技交流中心

协办单位:宁夏苏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

二、时间地点

时间:2023年7月3日-7月5日(星期一、星期二、星期三)。

地点:维也纳酒店(银川高铁站店)(上海西路461号)。

三、培训对象

各市、县(区)科技管理部门、科技园区、高等院校等单位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人员,自治区科技服务机构负责人或从事技术转移人员等。

四、培训内容及方式

(一)培训内容

参照《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》初级课程有关内容授课。

(二)培训方式

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充分利用教授专家专业优势,采用专题讲座、案例分析、经验分享等方式进行。

五、报名方式

1.请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2日12:00前,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将报名回执表(见附件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nxzjpx@126.com。

2.请参加培训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,相关事宜将在群内实时发布。

六、培训费用

本次培训班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,银川三区两县外的学员住宿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。

七、相关要求

1.参加培训人员修完规定课程,经线下考试并独立撰写完成1篇案例分析报告(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姓名+报告名称”,并于7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nxzjpx@126.com),考核合格后,由国家(宁夏)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核发《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才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》。

2.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,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陈 婕 17709503886

王 茜 18695119399


附件:报名回执表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6月28日

  • 附件【报名回执表.docx】已下载

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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